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委员先进个人活动的意见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委员先进个人活动的意见

  

2017年2月24日区政协九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各专委会、政协工委(片组)、界别组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激发全体政协委员创造新业绩、谱写新篇章,决定按年度开展评选表彰先进专委会、政协工委(片组)、界别组和委员先进个人活动,现对评选表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先进专委会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认真组织委员开展履行职能活动,对本委所联系的政协工委(片组)、界别组开展的活动组织协调好,工作开展好,效果明显。

3.调研、视察活动选题准确,组织周密,了解情况透彻,所提意见和建议受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4.加强与对口部门经常联系,深入基层,发挥优势,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5.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宣传工作成绩显著;规章制度落实好;计划、总结台帐资料全,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先进政协工委(片组)评选条件

1.围绕本地区中心工作,制定活动计划,全年至少开展2次活动,并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活动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内容充实,注重实效,委员参与率高;积极组织委员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取得实效;活动记录完整,通过文字、照片及时向区政协网站反映活动情况。鼓励和倡导政协工委(片组)联合界别组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扩大政协影响力。

2.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委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广泛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3.围绕“富裕百姓、促进发展”主题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课题紧贴本地实际,形成有事实依据、有问题分析、有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

4.发挥政协工委(片组)优势,开展送科技、文化、医疗、法律等服务进社区活动,引导委员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扶贫帮困、希望工程等爱心活动,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5.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履行职能的工作思路、方法,创新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和借鉴作用,得到部门的充分肯定,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三、先进界别组评选条件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本组特点,制定活动计划,全年至少开展2次活动,并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活动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内容充实,注重实效,委员参与率高;积极组织委员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取得实效;活动记录完整,通过文字、照片及时向区政协网站反映活动情况;鼓励和倡导界别组联合政协工委(片组)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扩大政协影响力。

2.发挥界别组优势,引导委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撰写提案,并积极以集体名义提交提案,把好提案质量关。

3.围绕“富裕百姓、促进发展”主题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课题应紧贴雨花当前“三大攻坚战”的实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形成有事实依据、有问题分析、有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

4.发挥界别组优势,开展送科技、文化、医疗、法律等服务进社区活动,引导委员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扶贫帮困、希望工程等爱心活动,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5.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履行职能的工作思路、方法,创新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和借鉴作用,得到部门的充分肯定,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四、委员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掌握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有关决议,主动履行委员职责,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3.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政协工作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形象。

4.认真参加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和活动,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与“提一件提案,办一件实事,参加一次调研,反映一条信息,联系一个社区”的“五个一”活动。

5.委员年度履职考核90分以上,才具有先进委员推荐资格。

五、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由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对照《专委会履职情况评分标准》、《政协工委(片组)履职情况评分标准》、《界别组履职情况评分标准》及各单位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和综合考评,按3个先进专委会、4个先进政协工委(片组)、4个先进界别组名额提出方案,提交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审议决定。委员先进个人由各政协工委(片组)、界别组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委员工作委员会对照委员先进个人评比条件,综合考评,提出建议名单,报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审议决定(当年被评为先进专委会、政协工委(片组)、界别组可另推荐1名负责人为委员先进个人候选人,不占本组名额)。

六、评选时间及表彰

先进专委会、政协工委(片组)、界别组和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于当年12月上旬进行,各项履职情况统计截止当年12月10日,在次年初召开的全体委员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专委会履职情况评分标准

2.政协工委(片组)履职情况评分标准

3.界别组履职情况评分标准

4. 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稿酬发放细则

  

  

政协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专委会履职情况评分标准

内容

细        则

基础分值

按计划全年开展2次活动,每次专委会委员参加率达应到人数80%(含)以上的,计基础分16分/次,低于80%的计12分/次,有活动信息的计4分/次(信息以被区政协网站录用为准)。(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40分)

40

开展

调研

宣传

以专委会名义围绕“富裕百姓、促进发展”主题开展调研,提交1篇调研报告并被论文汇编采编,计基础分30分。被论文汇编每多采用1篇,加5分。

凡有调研文章注明政协专委会在《雨花内参》专刊发表1期,加5分。

以本专委会名义向市、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等提交调研论文的每篇加1分,被区政协采编的每篇加2分,被市政协采编的每篇加5分。

以区政协或本专委会名义积极向区、市、省、全国媒体报送宣传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先进事迹的信息、照片文字被录用的每次分别加1分、2分、4分、6分。(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0分)

30

落实政协例会

做好常委会、主席会例会筹备工作,积极开展会前调研,围绕会议议题主动提出建议意见,每次加5分。

0

以专委会名义提交提案并被立案,每篇加5分。

0

反映

社情

民意

信息

以专委会名义报送的信息被区政协采编的,每条加1分;被市、省、全国政协单篇采编的,每条分别加5分、10分、20分, 得到市、省、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加5分、10分、20分;被市、省、全国政协综合采编的, 每条分别加2分、4分、6分,得到市、省、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加2分、4分、6分。

0

为民办

实事

以专委会名义有组织地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事前向区政协办公室备案,有区政协分管领导参加,有照片和文字信息1次加2分。

0

注:1.在《雨花内参》刊发的调研文章须及时报委工委备案;

2.符合评比条件按分数从高到低取前3名为先进专委会;

3.计分方法为基础分和加分累计。

  

 

附件2:

      政协工委(片组)履职情况评分标准

内容

细        则

基础分值

1.全会期间,委员参加闭幕会和政协工委(片组)讨论达到应到人数90%(含)以上的,计基础分10分,低于90%不计分。

2.按计划全年开展2次活动,每次委员参加率达到应到人数80%(含)以上的,计基础分16分/次,低于80%的计12分/次,有活动信息的计4分/次(信息以被区政协网站录用为准)。(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40分)

50

反映

社情

民意

信息

政协工委(片组)内委员人均上报1条信息,计基础分20分,上报率达80%(含)以上的,计10分,低于80%不计分。

报送的信息被区政协采编的,每条加1分;被市、省、全国政协单篇采编的,每条分别加5分、10分、20分, 得到市、省、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加5分、10分、20分;被市、省、全国政协综合采编的, 每条分别加2分、4分、6分,得到市、省、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加2分、4分、6分。

20

开展

调研

宣传

围绕“富裕百姓、促进发展”主题开展调研,提交1篇调研报告并被论文汇编采编,计基础分30分。被论文汇编每多采用1篇加5分。

凡有调研文章注明政协工委(片组)在《雨花内参》专刊发表1期加5分。

向市、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等提交调研论文的每篇加1分,被区政协采编的每篇加2分,被市政协采编的每篇加5分。

以区政协或本政协工委(片组)名义积极向区、市、省、全国媒体报送宣传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先进事迹的信息、照片文字被录用的每次分别加1分、2分、4分、6分。(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0分)

30

为民办

实事

认真组织“为民办实事月”活动,有方案、有成效、有信息,计基础分10分。

除“为民办实事月”活动外,有组织地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事前向区政协办公室备案,有区政协分管领导或专委会主任参加,上报照片和文字信息1次加2分。(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0分)

10

三联系

制度

落实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有方案、有活动、有信息,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走访活动,计基础分10分。

10

委员述职

当年组织4名委员述职,按要求评议并且资料齐全的计基础分10分。

10

工作

创新

鼓励政协工委(片组)创造性地开展履行政协职能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加5分。创新活动需起到示范引领和借鉴作用,得到部门的充分肯定,并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

0

注:1.在《雨花内参》刊发的调研文章须及时报委工委备案;

2.符合评比条件按分数从高到低取前4名为先进政协工委(片组);

3.计分方法为基础分和加分累计。

  

  

 

附件3:

           界别组履职情况评分标准

内容

细        则

基础分值

1.全会期间,委员参加开幕会和本界别组讨论达到应到人数90%(含)以上,计基础分10分,低于90%不计分。

2.按计划全年开展2次活动,每次委员参加率达到应到人数80%(含)以上的,计基础分16分/次,低于80%的计12分/次,有活动信息的计4分/次(信息以被区政协网站录用为准)。(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40分)

50

界别组委员人均提交1篇提案,计基础分20分,提交率达80%(含)以上的计10分,低于80%不计分。提案立案率为100%的加20分,立案率达90%(含)以上的加15分,立案率达80%(含)以上的加10分,立案率达70%(含)以上的加5分。

20

开展

调研

宣传

围绕“富裕百姓、促进发展”主题开展调研,提交1篇调研报告并被论文汇编采编,计基础分30分。被论文汇编每多采用1篇加5分。

凡有调研文章注明政协界别组在《雨花内参》专刊发表1期加5分。

向市、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等提交调研论文的每篇加1分,被区政协采编的每篇加2分,被市政协采编的每篇加5分。

以区政协或本界别组名义积极向区、市、省、全国媒体报送宣传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先进事迹的信息,照片文字被录用的每次分别加1分、2分、4分、6分。(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0分)

30

为民办

实事

认真组织“为民办实事月”活动,有方案、有成效、有信息,计基础分10分。

除“为民办实事月”活动外,有组织地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事前向区政协办公室备案,有区政协分管领导或专委会主任参加,上报照片和文字信息1次加2分。(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0分)。

10

开展委员述职

当年组织4名委员述职,按要求评议并且资料齐全的计基础分10分。

10

工作

创新

鼓励界别组创造性地开展履行政协职能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加5分。创新活动需起到示范引领和借鉴作用,得到部门的充分肯定,并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

0

注:1.在《雨花内参》刊发的调研文章须及时报委工委备案;

2.符合评比条件的,按分数从高到低取前4名为先进界别组;

3.计分方法为基础分和加分累计。

  

  

 

附件4:

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稿酬发放细则

  

一、发放范围

凡区政协委员、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园区)政协工委(片组)工作人员所撰写的与区政协工作有关的各类调研、宣传、社情民意信息等文稿(包括图片),被区政协及上级政协采用的、或者在《雨花内参》、《南京政协》、《江苏政协》、《人民政协报》上发表的,均属于稿酬发放范围。

二、发放标准

1.被全国政协采用或在《人民政协报》上发表的,每篇稿酬10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每篇另加1000元。

2.被省政协采用或在《江苏政协》上发表的,每篇稿酬800元;被省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另加800元。

3.被市政协采用或在《南京政协》上发表的,每篇稿酬500元;被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另加500元。

4.调研宣传类文章被区政协采用或在《雨花内参》上发表的,每篇稿酬200元;被区领导批示的,每篇另加200元。(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除外)。

5.社情民意信息类文章被区政协采用的,每篇稿酬100元;被区领导批示的,每篇另加100元。(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除外)。

三、发放方式

每年年底,由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稿酬发放统计工作,报区政协主席办公会通过后,在第二年的区政协信息工作会上予以公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