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区政协“三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区政协“三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7年2月24日区政协九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协九届一次全会精神,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切实推进新时期政协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决定建立“区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社区”的“三联系”制度。

  一、区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制度

  (一)组织形式:按照分工,每位区政协领导联系所分管界别组的区政协常委。

  (二)联系方式:通过不定期走访和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同区政协常委的联络,也可以利用参加政协例会、委组活动、调研视察、专题座谈等机会,主动与区政协常委加强联系,沟通思想,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1.主动向区政协常委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帮助他们了解情况,熟悉政策,把握全局,知情明政。

  2.主动加强与区政协常委的联系,重点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 每人每年与所联系的常委联系次数不得少于2次。

  4.各专委会要积极协助做好区政协领导联系常委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区政协常委联系委员制度

  (一)组织形式:以区政协常委所在界别组为主,联系3位区政协委员。

  (二)联系方式:通过不定期走访和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同委员的联络,也可以利用参加政协例会、委组活动、调研视察、专题座谈等机会,主动与委员加强联系,沟通思想,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1.主动向委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帮助他们了解情况,熟悉政策,把握全局,知情明政。

  2.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重点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 每位常委每年与所联系的委员联系次数不得少于2次,年底向所在界别组汇报当年联系委员工作情况。

  4.各界别组要积极协助做好区政协常委联系委员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区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

  (一)组织形式:按政协工委(片组)分组联系辖区内社区,委员以组为单位,每组3-5人,每组设负责人1名。

  (二)联系方式:可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保持与社区的密切交流。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1.收集和反映事关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可操作性强、价值高的提案;

  2.向区政协及时反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情民意信息;

  3.了解社区建设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社区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4.在不干预联系社区的正常工作、不增加联系社区的负担情况下,以组为单位每年上门走访不少于2次,如遇有重大事情,应及时走访。

  5.政协工委(片组)要把委员联系社区制度作为广纳群言、广集民智的重要渠道和增进共识、增强合力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对辖区委员联系社区工作的服务、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通过走访联系社区以及组织社区群众评议等方式,推动委员联系社区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