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雨花台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2009-03-12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分别组织实施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组织委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提案委员会

    ()制定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征集提案。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努力推进提案质量的提高。

    ()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提案人和承办单位座谈或组织委员实地考察,协助、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向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加强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加强与中共雨花台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有关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合作,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加强与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片组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发挥政协整体作用。

() 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成员会议。

    () 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提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经济科技委员会

(一)制定经济科技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组织委员学习、宣传政协统战理论和有关经济、科

技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传达区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有关

精神。

()组织协调所属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就我区经济、科技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座谈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听取工作通报,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

    ()发挥民主渠道,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及时反映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的大政方针及经济科技等方面重大举措的意见建议。

    ()发挥委员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开展咨询服务、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传播先进科学技术信息,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献智出力。

    ()负责起草本委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向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年度工作。

()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成员和组长会议。

    ()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教卫文体(学习文史)委员会

    ()制定教卫文体(学习文史)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

织实施,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组织委员学习、宣传政协统战理论、有关文史和教育、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药品食品、体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传达区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有关精神。

()做好雨花台区有关近现代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协助落实省、市政协有关课题的征编任务。

()组织协调本委所属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文史、教育、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药品食品、体育等方面的调研和视察的组织、联络及服务工作。

()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及与上级政协和外地政协的工作交流,沟通情况,促进工作开展。

()发挥民主渠道,反映社情民意,反映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大政方针及教文卫体工作方面重大举措的意见建议。发挥委员智力优势和专业特长,开展咨询、辅导、讲座和义诊等活动。

    ()负责起草本委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向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年度工作。

()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成员和组长会议。

    ()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社会法制委员会

    ()制定社会法制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组织委员学习、宣传政协统战理论,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区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有关精神。

    ()组织协调所属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围绕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座谈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听取工作通报,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

()发挥民主渠道,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他们对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发挥委员专业特长和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联系群众,反映民意。

    ()负责起草本委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向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年度工作。

    ()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成员和

组长会议。

()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对外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

()制定对外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组织委员学习、宣传政协统战理论,国家宪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传达区政协常

委会议、主席会议有关精神。

()组织协调所属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围绕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港澳台侨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座谈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听取工作通报,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

()发挥民主渠道,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他们对民族宗教工作和港澳台侨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发挥委员专业特长和联系广泛的优势,广泛团结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加强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眷属和归侨的联络和联谊。

    ()负责起草本委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向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年度工作。

    ()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成员和组长会议。

      ()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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