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政协评选先进工作组和委员先进个人的意见
2006-03-29 
(2006年3月6日政协雨花台区第六届委员会第16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促进各工作组活动的顺利开展,更好地履行委员职能,发挥委员作用,区政协决定开展评选2006年先进工作组和委员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对评选先进工作组和委员先进个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先进工作组评比基本条件
    1、活动安排好。能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本组特点,按要求制定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年活动不少于三次。
    2、活动内容实。活动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委员参与率每次必须达到70%以上。(委组活动须提前三天通知到委员)
    3、活动有记录。真实填写《委组活动表》,及时所反映委组活动情况。
    4、活动有成效。调研课题应选择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有事实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的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小组能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和为民办实事活动。
    二、委员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参加区政协及区政协各工作组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热忱支持、协助区政协开展各项工作;全年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条以上,撰写质量较高的提案至少1件,理论学习体会文章1—2篇;在招商引资和为民办实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评选方法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先进工作组评选由各组根据评比条件,对照《政协雨花台区委员会工作组活动情况评分表》进行自我评分,区政协办根据各组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汇总和综合考评,提出方案提交主席会议审议决定。委员先进个人由各组推荐,报主席会议审议决定。
    四、评选时间及表彰
    评选先进工作组和委员先进个人于11月底进行,在次年初召开的全体委员会议上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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