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5年1月18日在政协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李 仁

各位委员: 我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和大会闭幕以来,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826件。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789件,其中集体提案161件,占提案总数的20.4%;委员个人提案444件,委员联名提案184件。提出提案的委员477人,占委员总数的63.1%。有37件转作委员来信或并案处理。立案的提案分别送交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以及有关人民团体办理。经过104个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去年年底,提案已全部办复。其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6件,占总数的31.2%;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69件,占总数的46.8%;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78件,占总数的9.9%;留作参考的96件,占总数的12.1%。共收到对提案办理的反馈意见619件,反馈率达到78.5%,比往年有所提高。其中314件为满意,266件为基本满意,39件为不满意。 去年,省政协各组成单位和政协委员通过提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农工党江苏省委提出《沿江开发中要关注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协调问题》,民革江苏省委提出《对当前经济发展中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的建议》,傅兴堂委员提出《关于落实工作重点转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上来的建议》,陈惠仁等委员提出《关于各级政府应狠抓“十五”环保计划完成的建议》等,省政府都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建议。民盟江苏省委提出《关于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现状,使民营经济成为江苏新的增长极的建议》,省工商联提出《关于尽快出台促进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25件提案。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把建议和意见吸纳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中。如何推进我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宋颂康委员提出,要尽快建立全社会协调发展的安全运行综合预警系统;民建江苏省委建议要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汪旭东等委员提出,要尽快制订江苏省科学技术工作纲要;董瑞华委员建议要重视、支持、扶持经济欠发达农村的群众文化工作;徐忆农委员建议加快发展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致公党江苏省委和许多委员还就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解决高等教育的结构性矛盾,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重视职业教育,规范和整顿基础教育收费等问题提出建议。这些提案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围绕贯彻宗旨,关注民生,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参政议政。如何维护城市外来人口的权益,农工党江苏省委提出了《关于改进对城市外来人口管理的建议》,九三学社江苏省委提出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提案,有关部门都进行认真办理,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针对城市民工欠薪严重的情况,马新生、张洪祖等委员提出提案,要求切实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省建设厅专门组织力量赴北京、天津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劳务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并于去年7月1日起施行。民进江苏省委提出《政府须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失地农民利益问题》、农工党江苏省委提出《关于把失地农民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省妇联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和征地补偿中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必须纠正》等提案。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了提案办理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委员们的意见,研究提出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措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专门成立调研组,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县(市)的情况进行调研,起草制订《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委员们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提出提案100多件。王稳卿等委员建议,充实社保基金,构筑城乡社保体系;徐庆祥委员建议将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于常洁委员提出要加快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这些提案中的建议已被有关部门积极采纳。针对新时期有些社会矛盾纠纷存在的突发性强、影响面大的特点,民革江苏省委建议构建我省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将构建“大调解”机制列入去年构建平安江苏的重点工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注意发挥整体优势,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 去年,省政协的提案工作注意与时俱进,注重提高整体质量,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领导更加重视提案工作。去年“两会”结束后,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及时部署办理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在13件提案上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建议。省长梁保华在政协提案督办纪要上作出批示,要求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委员提出的建议,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提案办理;各承办单位加大了开门办理提案的力度,促进了办理质量的提高。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后,省政协主席会议听取了会议精神的汇报,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协召开了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提案工作摆在政协工作全局的位置,着力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根据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政协评选并表彰了优秀提案,激励和推动提案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省政协坚持和完善重点提案督办制度。省政协主席和副主席参与了9件重点提案的督办活动,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落实。提案委员会在加强面上提案督办工作的同时,选择9件重点提案,进行督办。积极探索提案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联合督办提案制度,发挥各个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督办活动的积极性。省政协还通过走访部分承办单位,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了解提案办理进展情况,促进提案办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大“面对面”协商办理提案的力度。在2003年探索的基础上,去年,省政协积极推进重点提案采取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三结合"、"两见面"的协商办理方式,促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省政协将委员集中关注的保护失地农民权益、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以及省公共财政支持苏北加快发展等140多件内容相近的提案,分3个专题,采用召开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形式,进行“面对面”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在去年省财政厅办理的120多件提案中,有关大力支持苏北发展的提案有89件,其中直接为苏北地区争取资金、项目、政策出谋划策的有45件。就此问题,省政协在省财政厅召开了我省公共财政支持苏北发展提案办理和情况通报会,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部分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听取了通报,并面对面进行协商座谈。委员们反映,这种办理形式,有利于促进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提高办理效率。 (四)跟踪督查九届一次会议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办理。在做好当年提案工作的同时,省政协高度重视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以下简称B类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在去年召开的提案交办会上,我们将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的488件B类提案与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同时交办,要求承办部门加强跟踪办理,有关问题的解决已有实质性进展的要再次答复提案者。承办单位对B类提案的跟踪办理非常重视,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从收到的178件再办理答复看,大部分提案的问题已得到了解决,或有了新的进展。委员们提出的“尽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提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在全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省财政已设立省级农村低保补助金,专门用于对苏北五市、黄桥、茅山老区及里下河困难地区的补助。目前已有34.8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今年将在全省普遍推开。致公党江苏省委提出的“加快盐城市生态旅游发展”的提案,盐城市政府高度重视,已编制出盐城湿地生态国家公园初步景观规划,并逐步启动公园项目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工作。李永达等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搬迁常州凌家塘收费站”的提案,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认真办理,目前收费站正准备实施搬迁。省政协组织委员对去年主席督办的"解决洪泽湖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和"关于加快茅山老区农村改水步伐"两件提案,进行了跟踪视察,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五)切实提高提案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引导,提高提案质量。省政协始终把提高提案质量放在首位,通过办培训班、作专题报告和组织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拓展委员知情渠道。并通过优秀提案示范等方法,引导委员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精心选题,认真撰写,努力做到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书写规范。在继续做好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征集的同时,加大了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的征集力度,还要求委员界别小组活动也要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二是注意改进提案审查方式。全会期间,主要做好收集、整理和初审工作,向大会作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全会之后,再召开专门的审查立案会议,对所有提案进行认真审查,较好地保证了提案的质量。承办单位普遍感到,去年政协提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三是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去年,充分利用江苏政协网和“中国江苏网”,加大提案上网的力度;通过《新华日报》专版、《江南时报》“政心民意”专栏,进一步扩大了提案工作的影响。 各位委员: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提案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体现更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提案工作如何更好地与政协履行职能紧密结合,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紧密结合,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等,都需要认真研究。 新的一年里,省政协提案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3年中央和省“两办”通知以及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措施,使提案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的目标,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把提案工作摆在政协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上,贾庆林主席明确提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要形成一个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我们要继续运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会议制定和部署的各项措施和任务。 (二)发挥政协整体优势推进提案工作。要高度重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在政协提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他们知情明政,提出更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关注民生的提案积极创造条件。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把提案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列入工作计划,把提案工作与调研、视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和推动所联系的委员撰写提案,参与督办重点提案。进一步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认知度,争取各方面对提案工作的支持。 (三)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各类重点提案,继续实行分层次督办,提高有关领导的参与程度,带动整个提案办理工作。要组织和促进多种形式的“面对面”办理提案的活动,对同类内容、群众关注的重点提案,采取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等形式,推动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积极探索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评议工作。 (四)努力完善提案办理机制和制度。继续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政协章程》、《提案工作条例》,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提案工作的各项制度,认真总结提案工作的新实践和新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新的制度规定,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五)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服务质量。重视提案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努力为提案工作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加大培训力度,造就一支热心提案工作,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富于主动性、创造性的高素质的提案工作队伍。提高提案工作办公自动化水平,充分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