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尽劫波终不悔
2004-12-26 
刘少林口述  程凤茂整理
 
    我叫刘少林,生于1935年,1949年11月参加革命,那时我才14岁。参加革命至今走过了55年的人生历程,其中从1957年到1978年的22年里,经历了许多艰辛和坎坷,不仅身受不白之冤,而且经历牢狱之苦,耗费了人生最宝贵的时光。从一个革命战士跌落到“人民的罪人”。这个巨大的反差是常人难以接受的。然而,面对现实我又不得不接受。在最困难的时候我始终坚信: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社会主义的制度是优越的。
    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的政治问题得到平反,强加于我的一些不实之词被彻底否定,政治名誉得到恢复,政府重新给我安排了工作,使我晚年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从心底里感激党和人民政府。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不久,百业待兴,国家急需培养一批建设人才。当时我初中还没毕业,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代行市政府职能)在社会上公开招录一批热血青年参军、参干。在上新河下圩村一位朋友引荐下,我于11月同他一道来到南京市北京西路,报考汤山炮校。经审查合格后,录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兵。来到部队后经短期军训,半年后,调入南京警备区司令部教导大队文化干部训练班当学员。我从一个普通农家子弟变成革命队伍中的一员,心中别提有多高兴。暗下决心一定要在部队干出点名堂来,给家乡父老争光。不久我又编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102师304团当文化助教。1952年部队改编,调往上海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内卫4团政治处当文化助教。当时,部队战士普遍文化低,我这个初中生当上了战友们学文化的老师。部队利用战备执勤空隙学文化。记得当时部队条件很差,没有室内教室。在室外大树下,战士们坐在背包上,小黑板挂在树上,识字教学就这样开始了。在这期间,由于工作努力,教学认真,我被吸收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那时,部队生活虽然既艰苦又紧张,但战友之间关系十分融洽,革命的大家庭十分温暖,大家亲切地喊我“刘文教”。不久我又调到团部当文书,曾因工作出色受到通报表扬。
    1955年6月,因工作需要,我被调任为团部电影放映员。当电影放映员工作非常辛苦,白天在团部学习,傍晚与另外两个战友带着放映机到基层下属各单位轮流放电影。部队领导为电影队配了一辆马车、一名驭手。人和机器都驮在马车上,一路颠簸到达目的地。到了放映点根本来不及休息,就立马挂幕布架机器。有时一场电影放到深夜,来不及返回营地,只好就地住宿。冬天的风霜,夏日的蚊虫全然不顾。当年放映的都是黑白影片,例如《小二黑结婚》、《上甘岭》等。正片前面加放片头《新闻简报》。部队战友和地方群众对电影队的到来非常欢迎。一到放映点,当地老百姓一下子围过来,问这问那。放映前,部队请老百姓坐场地正中,战士们用背包当凳子围坐四边。放映时,鸦雀无声。放完后许多孩子们都围上来问我们:“解放军叔叔,什么时间再来?”那时军地之间的关系真是融洽,我们虽然苦点累点,但是一想到孩子们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神,想到我们能给战士和地方百姓带来文化生活,心中总是暖洋洋的。
    转眼间到了1957年5月,正当我在革命征途上奋勇向前时,一场“整风运动”的风暴来了。6月,在全国上层领域掀起一场反右派斗争。一年多的反右斗争逐步扩大化了,而我这个背叛地主家庭(1951年家乡土改,我家被划为地主成份)的“文化人”也成了反右斗争扩大化的牺牲品之一。当年,中央军委规定军队尤其是野战部队不搞反右,只在军队团以上机关整风反右。我虽然在团部,但我干的工作是放映员,军衔属正班级,不属干部范畴。平时只参加团部政治学习。由于当年我是20出头的青年,好胜心强,不知天高地厚,平时在学习讨论会上经常发言。记得有一次政治学习会上大约讨论以下几个较严肃敏感的政治问题:一.农业合作化问题;二.粮食统购统销问题;三.干部政策问题;四.肃反问题。我就前两个问题谈了看法。我是根据家乡农村的实际情况发言的,许多观点现在看来都是对的,但在当时不合政治潮流,属“右派言论”。加上我家是地主成分,这样一来,右派帽子转移到我的头上。1958年5月,我被内定为右派分子,清除出部队,并遣送至江苏省丰县大沙河果园监督劳动。直到1962年才被解除处分。处分虽解除,但我仍是“摘帽右派”,有这样历史问题的人,根本不能回原部队。于是由当地政府分派到县电影管理站当放映员。当时国家处在三年困难时期,全国苦,苏北更苦,连用豆饼麦麸做的窝窝头也难吃上。当时社会上有句话:“三级工,四级工,不抵农民一担葱。”加上我当时老大不小了,父亲去信劝我说,你一人在外受罪,不如回来一家团聚同甘共苦。家里人又为我找了一个对象,催我回家结婚。这样我辞去工作,离开苏北回到家乡江心洲结婚务农。
    在家乡务农时,我仍然关心政治,喜欢读书。经常找一些政治书籍看,有心得体会时还作些读书笔记。我先后所看书籍有马克思的《资本论》、《反杜林论》、《毛泽东选题》1-4卷,《世界名人录》以及《1959世界知识年鉴》等。谁知道这些又为我在日后的“文化大革命”中埋下了祸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家乡务农一晃又是四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在全国展开,开始我并不以为然,认为这场政治运动与我这个当“农民伯伯”的无关了。谁知,随着运动深入,农村也成立了造反派组织。1968年5月,当地造反派头头带着军代表到我家。军代表找我谈话的同时,造反派头头带人翻箱倒柜地抄家。他们搜去我看过的书和笔记本如获至宝。此后,我的厄运连连,不断地被批判,揪斗,游乡。我的家庭出身和个人“历史问题”成为这场运动的重点对象。造反派头头指着我鼻尖说:“只许你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不老实交待问题死路一条。”从此,我失去了自由,平时大门不敢出,二门不敢迈,随叫随到,听候批判处理。在运动初期,我看到报纸上公开点名批判时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我当时非常困惑:一个国家主席怎么成了中国最大的“走资派”?一天晚上,我找出刘少奇著的《论共产党员修养》一书看后,写了心得体会,认为刘少奇不是坏人。得知当时刘少奇有个女儿在北京清华大学读书,我就写信把我的想法告诉她。谁知,这封信根本没寄出南京城,就被造反派截住了。就是这封信使我变成了“现行反革命”。
    同年10月,当时掌权的军代表和造反派将我的各种“罪证”收集在案后转给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法院认定我的罪名是“为刘少奇鸣冤叫屈”,“为刘少奇翻案”、鼓吹“三自一包“等等,将我拘留半年后转为逮捕。在宣判大会上,定我犯“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天哪!我一个平民百姓,怎能为国家主席翻什么案呢?当时真是浑身长嘴也说不清。宣判后我被投入南京老虎桥监狱劳动改造,先干清砂工接着又干车工。我在劳改时搞了技术小革新,提高了工效,得到政府减刑2年的嘉奖。后来又转移到江苏省溧阳竹簧煤矿机械厂劳改,干的仍是车工。此间,我对当初处理不服,曾多次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诉,可是石沉大海,音讯全无。事后想一想,我还是幸运的,如果迟半年,即在1969年春天“清理阶级队伍”中被逮捕,我的头可能就保不住了,因为那次在汉西门外凤凰西街被枪毙的11名“现行反革命”中,有4人“罪行”和我是一样的。
    一声春雷天下响。1976年10月,党中央英明果断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接着党中央陆续为党和国家一批受冤的老干部平反昭雪,国家主席刘少奇冤案得到纠正。不久,有关我的政治问题也得到人民政府的重视。1978年9月,我欣然接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签发的裁定书。宣布撤销1968年10月强加于我的政治罪名,宣布无罪释放。这时我坐牢已整整十年。时隔数月,1979年4月,又一件喜事降临。上世纪50年代我所在的部队——上海警备区派员上门对我落实政策,宣布撤销22年前加在我头上的右派分子结论,恢复军籍。并且按复员退伍待遇补发1千余元。至此,我身背22年之久的沉重政治包袱得以彻底卸下。历史到底是公正的!党和政府到底是英明的!我要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改革开放新时代的春风。
    1979年5月,我在当地政府安排下,分配到雨花台区文化局下辖的区电影管理站工作,又干起了我的老本行——电影放映员。我的工作除放电影还兼搞财务,浑身有使不完的劲,直干到1995年退休。退休后我仍不服老,想继续为社会做点贡献。四年前,我在家乡江心洲中心小学当门卫,工作任劳任怨,孩子们亲切地喊我:“刘爷爷”。余下时间看书读报,还不时搞些小发明创造。几年来,省下零花钱买点资料、工具,埋头画图、设计,做模型搞试验,捣鼓出不少科技小发明。例如“蚊香剥开器”、“防盗钱包”、“自行车助动器”和“动态科技标志物”等,其中“动态科技标志物”在实际中得到运用,获得1999年度国家专利。
    如今我已年近古稀,儿孙满堂,生活幸福美满。这一切都是党的改革开放好政策带来的。我从一生的甘苦中体会到,人生就象一本书,要不断地翻开人生新的一页向前看,这样才有奔头。回首往事,我的心态也很坦然释然,因为历史每前进一步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里,那么多人抛头颅洒热血才获得民族的解放。在和平年代里,要建成一个民主与法制的社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挫折和教训以及部分社会成员利益的牺牲会换得社会更快更好的前进。
 
 

(作者单位:区文化局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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